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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论2007版棋规——需要质疑它、需要公开它、需要讨论它、需要修正它

1楼
猛琳过江 发表于:2010/1/31 5:19:00
以下是引用闲庭信步言无忌在2010-1-29 10:44:00的发言:

  “猛琳过江”说得对,裁判员(长)的主要工作就是——不折不扣(不问合理与否)执行该次比赛所采用的规则。

   讨论棋例案例与及裁决的对错,和讨论《象棋竞赛规则》的合理性不同。

   讨论棋例案例首先要明确执行哪个版本的《象棋竞赛规则》,然后根据规则精神严格、准确地演绎、推理......

   讨论《象棋竞赛规则》的合理性就宽松、自由得多,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中国象棋协会不能以见仁见智为理由来无视大量棋手、棋迷的质疑,甚至连2007版棋规都不对外公开,至今我等棋迷仍然只字不能得见。即使只是试行版,也不能是只有职业棋手才能看。难道还是什么军事秘密,让越南棋手看到了中国棋手就拿不到世界第一了?

我说当事裁判没有错误是基于他正确地完全依据2007版棋规进行公正判决的假设,目的是向棋友们讲判决的正确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区别。从我主观的角度,从我对朱宝位其人的信任,我相信我的假设是成立的。但是从客观的角度,这个假设是否成立,得根据2007版棋规的原文去判断。可是原文呢?想要消灭群众的喊冤、不满、责骂和抨击,最好是依靠公开、公平和公正,而非高压、封锁和不予理会。

一个棋例的判决,招致了大量棋手棋迷的质疑,抛开它的正确性不论,它的合理性肯定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合理性有问题,其规则本身就需要改进、完善。(注明:现在不是说需要去追究当事裁判、不是说需要去批判当事裁判所做的判决,而是说需要去通过分析这个判决的合理性来研究当前棋规是否有问题、有无需要修正、完善。)

一个棋规的完善不是某几个领导人一拍脑袋或者一拍大腿就能完成的。至少我认为以中国某些领导人的智力水平、道德水平、公正程度、对象棋的熟悉理解程度和对象棋的热爱程度,他们无法独力完成。棋规的完善必须在充分大量的棋手、棋迷之间进行充分的讨论,使得其各部分的细节都得以呈现,使得我们对完善棋规的方向、方法有了基本上的认识,然后由多个棋界德高望重的元老共同拍板选定一个最好的方案。

但是,2007版棋规的原文是秘密的,对2007版棋规的探讨无从谈起。

然而,2007版棋规的漏洞是有目共睹的,2007版棋规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对2007版棋规进行修正完善的需要是何其迫切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31 5:31:37编辑过]
2楼
一建中情 发表于:2010/1/31 10:46:00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棋规啊。
3楼
gongding 发表于:2010/1/31 11:37:00
楼主说得很好,我顶!!!
4楼
棋自苦寒来 发表于:2010/1/31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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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棋规大体上已经是比较完善了,孙浩宇哪局例若是原来的99规则应判和,不知到底是不是曲高和寡的2007新棋规问题,怎么搞的让孙浩宇哪局例的判定,一下子给一个下十几年棋的人感到无所适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31 20:45:25编辑过]
5楼
b7210 发表于:2010/1/31 13:19:00

引用:

但是,2007版棋规的原文是秘密的,对2007版棋规的探讨无从谈起。

然而,2007版棋规的漏洞是有目共睹的,2007版棋规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对2007版棋规进行修正完善的需要是何其迫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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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2010中象新规!

以后全国大赛统一用2010中象新规,

同时百花齐放,

亚洲象棋赛用亚规,上海赛用李规,惠州赛用雄规,

擂台表演{不叫棋赛}用“和棋黑胜”H规。

地方杯赛谁出钱就用谁的规,开心就行,“谁规”都无所谓!

如果全国大赛棋规混乱,则“瑰宝”蒙羞矣.

6楼
导航灯 发表于:2010/1/31 14:55:00
中国象棋竞赛规则(2007版)试行 http://www.xqpark.com/thread-4308-1-3.html
7楼
study830530 发表于:2010/1/31 15:18:0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4 23:30:09编辑过]
8楼
b7210 发表于:2010/1/31 23:38:00

何谓"打":

"将""杀"或下一步得子{及连将得子}

称之为"打"!{吃子即被杀则非得子}

过河兵只有换车才算得子{删除"价值浮动"等昏庸棋规}.

不准长将,二打对一打时,二打方须变.二打对二打,同等子力长兑,长兑对二打,三次重复局面判和.

为孙案平反:

1,红车四平二{兑车},下步吃车得子,一打;

2,黑车8平9{避兑},下步炮7平4或炮7退2得子,一打;

3,红马三退二{打},下步马吃车得子,二打;

4,黑车9平8{避打},下步炮7平4或炮7退2得子,二打;

三次重复局面{无须问谁变否}判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 23:24:52编辑过]
9楼
拜仁拜仁 发表于:2010/2/1 22:36:00
用户已锁定!
10楼
b7210 发表于:2010/2/2 0:07:00

不然!

1,一方连走二步,判负{不是判犯规}!

2,走棋{离手为准}无法录谱并演示者,判负{快棋录DV}.

3,二打对长拦,二打不变判负,

4,一局棋中二次犯规判负.

5,二打对一打,三次重复者直判二打方负{原是不变才判负}.

6,若宣布"零迟到",被判负者不少...

比原来严格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2 0:12: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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